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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驾校车辆管理办法
2012-04-09 00:00  



兰州金盾驾校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 车辆是驾校的主要资源,也是学员学习驾驶的主要工具,车辆的使用、维护、检查直接关系到驾校和学员的切身利益,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延长使用寿命,保证车辆的完好率,保障教学,结合本驾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驾校培训、工作车辆需指定专人管理,认真执行车辆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车辆要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技术等级不低于二级,同时完善和配备符合各项教学要求的装备、设施,保证性能可靠有效。

第四条 车辆要建立单车技术档案,一车一档,专人保管,档案记录要及时、准确、完整。

第五条 新增新型车辆使用前要全面进行检查调整,必要时对教员进行性能培训,及时建立车辆档案,配齐必须的附加设备。

第六条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抓制度保障”的车辆管理原则,做好日常和定期一、二级维护,杜绝“重使用、轻维护”、“以修代保”的现象,绝不允许车辆“带病”参加运行或教练。

第七条 管理人员不定期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清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过早损坏。

第八条 收车后要安排好车辆的停放,并根据季节做好车辆防晒、防冻工作。

第九条 车辆的年审、年检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第十条 培训及工作用车外出养护、修理及执行其他任务,须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同意。

第十一条 工作用车每次外出均需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人、用车地点,工作事由,领导审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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