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报考公安分院自学考试学生及家长问
问: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根据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效力如何?
答:《条例》规定:“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我院自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省自考委及48365365备用网站组织的统考及校考课程。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甘肃省自考委验印、甘肃政法学院副署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法学(侦查学方向)学士学位。
问:公安分院自学考试的专业类别、学制?
答:公安分院自学考试侦查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和公安管理专业(侦查方向,基础科段),是经国家自考委批准的主考院校(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外甘肃政法学院为全国第二所公安类专业自考招生院校)。专业分为公安管理专科和侦查学本科(含专升本)两个专业类别;学制:高升本四年,专升本和专科两年。
问:公安分院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就业去向?
答:《条例》规定:“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长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警察法、公务员法规定凡进必考,所以学生毕业后可通过考试进入公务员系统或事业单位,也可受聘于企业工作,还可考研继续深造。
问:公安分院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答:《条例》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问:什么样的人可以报考公安分院自学考试?
答:《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人民公安,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和在校学生均可报考。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获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者。
问:公安分院自学考试学生的收费标准?
答:收费标准:学费2100元/年;考务费400元/年;住宿费1000――1200元/年(按照甘肃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问:公安分院对自考学生的授课方式及师资安排?
答:分院对自考学生采取全日制教学的授课方式;在师资安排上分院按照严选优用的原则,均选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授课。
问:公安分院对自学考试学生是怎样管理的?
答:学生在校期间,比照警务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包括专职辅导员、党团组织、学生会、班委、学习小组长在内的上下结合、专职老师和学生骨干结合的管理体制;开展第二课堂,以加强对学生的人格培养和情操陶冶。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对学习成绩优异者,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强化了学生管理,促使学生尽快成才,使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问:公安分院2012年秋季新生什么时间开学?有什么要求?
答:分院定于2012年8月25―26日新生开学;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缴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