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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及实施办法
2012-03-22 00:00  

一、答辩程序
1.个人陈述。答辩时,学生先自述论文,简要汇报论文的主要观点、材料和结论,时间为3-10分钟。
2.导师提问、学生回答。评委可就论文的基本内容提2―5个问题,学生要认真听取评委老师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记录,然后到准备席准备(下一位答辩学生到答辩席自述论文和接受提问,依次类推。),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以后,依次认真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不得回避。确实回答不了的问题应予以声明,直至评委认为答辩可以结束为止。
3.导师讲评。导师对学生论文立论观点、结论、组织结构、语言表达、回答问题准确性、简洁性、口头表述、临场发挥水平等进行讲评。
4.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分。各答辩小组根据论文质量,坚持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酌情拉开学生论文答辩成绩,避免雷同,确保论文指导、答辩工作的质量。指导老师要严格把关,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凡有抄袭或质量不合格的论文,不能给予及格成绩.
二、 答辩要求
1.答辩设专门工作人员进行记录以及评分统计工作。
2.参加答辩者必须讲究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回答问题有理有据,不得强词夺理。
3.参加答辩及旁听者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答辩会场必须保持安静。旁听者不得向正在答辩的同学提示。

公安分院自考生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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