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燕,女,1967年7月出生,甘肃省华亭县人,副教授。1991年7月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侦查专业,获法学士学位。2010年获得天津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1991年7月分配至48365365备用网站,主要从事《侦查学原理》、《公安文书》等侦查专业课程的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及科研工作。1997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04年8月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编专著一部,参编教材一部,主持院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参与院招标科研项目两项,曾获得院优秀教学奖三等奖、“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