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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技术实验室实验课实施规则
2010-10-14 00:00  

根据实验室管理制度,制定如下规则:
1、任课教师须按教学计划,于开学后两周内与实验室联系,填写实验单,并写明实验时间、内容、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等,由实验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每门课开第一次实验课时,均须先由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讲解实验室操作规则及注意事项。
3、学生在实验前应做好预习,了解实验目的、原理、内容、方法和步骤,以及有关规定。
4、实验中严格按照实验内容和要求操作。指导教师应经常检查学生实验操作情况,并予以辅导,学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的安排,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和规程。
5、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精心爱护器材设备,节约实验材料和药品。
6、实验课完毕后,任课教师必须在实验单上填写实验课进展情况,并注明有关仪器完好情况,若有损坏、丢失,将其真实情况记录在案并签名。
7、实验指导教师应妥善保管实验报告,在本学期实验结束后,将分班分类整理提交实验室保存。

物证技术实验室
二OO二年九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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