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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技术实验室开放守则
2010-10-14 00:00  

为了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优化实验室的研究工作条件,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除遵守实验室相关的规章制度外,需要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前来本实验室开展研究或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管理员的管理。任何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本实验室设备进行变动,不得私配钥匙实验室工作结束后必须将钥匙交还管理员。
二、前来本实验室开展研究或实验操作的人员,需首先办理好有关手续,由管理员进行登记,并在管理员指定的设备环境下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入,不得动用他人的文件、设备等。
三、开展研究或实验操作前应首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实验操作人员擅自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害,实验室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必要时要求赔偿、取消资格甚至禁止进入实验室。
五、爱护设备,严格遵守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私拉乱扯和使用其它用电器。
六、注意实验室卫生,严禁抽烟、吃零食,保持墙壁、地面卫生,不得遗留任何杂物。保持实验室安静,不得高声交谈,进入实验室请注意服装整洁。
九、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经管理员检查设备、确认完好之后方可离开。
十、本规定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物证技术实验室
二OO二年九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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