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提高分团委工作的效率,体现公平竞争机制,使我们的学生工作向秩序化的方向发展,分团委特制定公安分院分团委工作制度,本制度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平竞争的原则,对分团委各部门工作人员按照所制订标准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各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具体方案
一、计划总结
(一)分团委各部门应在月初制定本月工作计划,经书记及分管副书记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月末做工作总结,经书记及分管副书记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
(二) 分团委各部门应指定一名副部长负责文秘工作。
(三) 各项具体活动计划总结要求
1、活动计划必须在活动举办一周前上缴。活动计划包括具体时间、地点、目的,预计效果,人员分工,经费预算及所需物品及协助(如海报宣传等)。
2、活动负责部门派人到办公室取相机和胶卷,根据办公室要求进行活动摄影。
3、活动负责部门应及时向办公室及各宣传部门提供活动报道,以便进行宣传。
4、活动总结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上缴,根据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分析活动中成功的经验及失误的教训。总结中包括活动摄影,作为照片档案由办公室存档。
(四)计划总结一律用A4纸打印,办公室,分管副书记,部长各备一份,并把电子版交给办公室备档。
二、卫生
(一)分团委各部门使用院分团委办公场所时应注意保持清洁,使用完毕后须打扫卫生,并接受办公场所卫生负责人监督。
(二)分团委各部门值班时必须打扫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卫生负责人监督执行。
三、值班
(一)为增强分团委工作人员责任感,明确值班人员职责,维护分团委形象,分团委值班实行值班制度,分团委所有人员均有值班义务。
(二)值班时间:按照值班次序表轮流值班。
(三)当日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日志;接待来访;处理日常事物,不能处理的事件记录并上报分管副书记或值班负责人;接听电话并将电话信息记录在日志上,同时向有关部门传达;负责办公室卫生,打水;临走前必须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整齐,并关闭电灯、电脑,锁好门。
(四)分团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规定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非值班时间严禁在办公室上自习。非特殊时期,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留宿。
(五)工作时应注重仪表举止大方、礼貌待客,佩带胸卡。
(六)值班期间如有人向值班人员外借办公室物品,须持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在物资管理记录本上,值班期间如有物品丢失,后果值班人员自负。如外借物品丢失后果由经手值班人员自负。
(七)严禁带领非分团委成员在办公室开展私人活动、打私人电话、抽烟、酗酒或用餐。
四、财务
(一)院分团委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院分团委办公室审批,经书记签字,院团委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发出。
(三)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分团委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含税票和院内收据),付款单位一律写为“公安分院分团委”,发票要求税章,大小写金额齐备,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并附详尽的开支说明。打车须经团委老师批准签字后方可报销,并注明所到之处和用途。
(四)各部以出钱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尽量不要超出预算,超出部分须说明原因,经分团委审批后方可报销。
(五)每次活动后,各部门的收入支出要入办公室的总帐进行经费管理。
(六)各部门配备帐本,同时指定一名副部长负责管帐,对每次收支做详细记录。
(七)分团委书记及办公室每月将对各部门的帐目进行核查。
五、物品
(一)院分团委物品的采购由院分团委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购买物品须经办公室批准,物品使用完毕后交由办公室保管。
(二)分团委各部门借用分团委公共物资,须向分团委办公室提交借用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借用;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分团委办公室,遗失或损坏须酌情赔偿。
(三)分团委电话只能做公务之用,严禁拨打私人电话,严禁拨打长途电话、信息台。
六、会议
(一)分团委委员例会进行考勤,各委员应针对每周内的工作做出总结,并讨论近期工作。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会者应提前向分管副书记请假。
(二)分团委各部门应定期(两周一次)召开全体成员会议。部长及副部长应在会上总结过去工作,并对今后工作做出部署。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考勤及会议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院分团委办公室将对此项工作做不定期检查,以此作为干事德育分评比和部门评比的一项内容。干事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会应提前向部长请假。
第三章 方案实施
一、办公室做好各项考核的记录,每月在办公室公告板上公开。
二、检验各部门举办的活动影响,适时做民意测验,并于学期末做一次大型问卷调查。
三、办公室设置举报箱,接受分团委全体成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