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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院学生党支部主要工作制度
2010-10-14 00:00  

一、“五个一”制度。即每两周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两个月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党的活动日,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学生党的民主生活会包括:党小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是每学期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每年对学生党员的思想、生活、学习、组织观念、党纪校规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和考核。
四、党的活动日制度。学生党支部每学期要安排一次党的活动日,用以召开党的会议,或研究党的工作,或进行党的教育,或过组织生活,或对接受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或向非共产党员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规校纪的宣传等。
五、党员汇报制度。要求学生党员1~2个月定期向所在党支部进行书面思想汇报,反映自己和周围同学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六、联系非党员学生制度。学生党支部必须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问等形式听取非党员学生的意见,建立支委或党员分工联系非党员学生的“一对一” 结队帮助责任制。
七、“两公开、两监督”制度。“两公开”就是指公开学生党员发展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学生党员的发展结果。“两监督”就是监督广大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管理等各方面先进性作用的发挥,监督学生党员发展的公开和民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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