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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院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
2010-10-14 00:00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整体工作水平,努力把分院的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学习型党支部”,根据《中共甘肃政法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特制定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
一、组织建设
1、党支部组织健全。支部书记素质较高,能团结同学,在本班(区队)发挥作用好。
2、坚持每月至少有一次主题党组织生活,能做到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四落实”。
3、发展党员有计划、有程序、有标准,能积极主动的在本班(区队)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中发展党员。
4、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考察、有分析、有总结。
二、思想建设
1、党支部能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党员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
2、党支部能以灵活创新的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使党员的教育活动同本中队(区队)学生的学习、管理和生活等紧密结合起来,一般党员教育活动参加人数不低于90%。
3、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坚持言传身教,注重以人格魅力和模范行为对非党员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坚持书记与党员谈心、党员和非党员学生谈心制度。谈心活动一般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三、制度建设
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形式,能做到坚持以下制度:
1、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会议记录。
2、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要有主题、有具体安排、有内容、有考勤。
3、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4、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1~2个月应将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做一次汇报,必要时可有书面汇报。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学期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受学校表彰的优秀党员。
6、联系非学生党员制度。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有任务、有记录、有总结。
7、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中能把好选苗关、培训关、标准关、政审关、程序关、材料质量关。发展党员也可试行公示。
四、作风建设
1、党支部一班人能廉洁奉公,广泛联系群众,正确对待荣誉,维护整体利益,带领支部党员在本班(区队)当好表率。
2、党支部要带领广大学生党员以圆满完成学业为己任,认真学习专业知识,遵守学校和分院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校风建设、教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把本支部建设成为学习型党支部。
3、党支部党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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